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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川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厂拆解报废车辆标准:1、报废机动车拆解、破碎企业的建设与运行应以环境无害化方式进行,不能产生二次污染。2、报废机动车的拆解、破碎应以材料回收为主要目的,应最大限度保证拆解、破碎产物的循环利用。3、报废机动车拆解产生的废液化气罐、废安全气囊、废蓄电池、含多氯联苯的废电容器、废尾气净化催化剂、废油液(包括汽油、柴油、机油、润滑剂、液压油、制动液、防冻剂等)、废空调制冷剂等属于危险废物,应按照危险废物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处置。